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昺南 赵珊珊
“老有所养是民生的基本需求。近年来,济源乡镇敬老院在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当前乡镇敬老院也面临诸多发展困境,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3月26日,济源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第一行政区会议厅开幕,人大代表卢利娟提出的议案是《优化乡镇敬老院经费结构》。
卢利娟介绍,目前,济源乡镇敬老院经费主要包括工作经费、院民生活费和护理费。其中,工作经费用于敬老院日常运转、维护等,院民生活费和护理费用于院民日常生活及护理等。原有的工作经费执行标准是每人每年 800 元,已满足不了现在的物价水平。且按照规定,水电费需从工作经费中列支,而每个敬老院一年仅这一项就要支出10万余元,这样一来,工作经费就更加紧张。同时,乡镇财力有限,在承担多项民生保障和建设任务后,对敬老院的经费投入显然力不从心。受经费不足的影响,乡镇敬老院部分设施陈旧老化,无法及时更新维护,服务质量难以提升,这些问题都极大地影响了敬老院的正常运转和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
如何进一步有效改善乡镇敬老院运行状况,提升特困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卢利娟提出建议:
一是优化费用支出范围。水电费等费用是院民生活的正常开支,建议将水电费等列入乡镇敬老院生活费项目开支。
二是提高工作经费标准。由市政府出台文件,增加乡镇敬老院工作经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敬老院经费紧张的局面,保障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和机构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