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信阳市日前再出新举措,印发《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工作登记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向招投标领域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的潜规则“亮剑”,确保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此举是为了有效预防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以制度创新隔绝权力寻租。”12月4日,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主任刘建林说。
约束插手干预的冲动 制度界定行为准则
如何界定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
“比如向有关企业打招呼,要求其出借资质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明示或暗示以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方式谋取中标;干涉评标委员会组建……这些都属于插手干预,《制度》明确表示禁止这些行为。”刘建林说。
据介绍,《制度》清晰界定了插手干预人和被插手干预人的范围,全面涵括了对招投标结果有直接、间接影响的招投标活动参与者,包括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招投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和评标专家等。
《制度》明确了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工作的十五种行为,包括明示暗示干涉招投标参与各方,利用职权施压、干扰、探听、泄露信息、牵线搭桥等各类插手干预行为。用制度界定行为准则,约束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的冲动。
厘清插手干预的行为 后果明确承受之重
《制度》明确规定了相关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等违法行为的处置流程,清晰划定了行政监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是紧盯“关键少数”的“电子眼”。
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工作,必须如实填报工作登记表,从纪律、法律层面明确告知插手干预人:一旦插手干预,会面临何种惩处。
“后果不是插手干预者能承受之重,大大增强了对插手干预者的威慑。”刘建林说。
斩断插手干预的黑手 敢于向潜规则亮剑
《制度》强调了登记与零报告的常态化工作,不仅是一次工作方式的改变与尝试,更对插手干预的领导干部实时敲响了警钟。
信阳市严格落实《制度》的相关要求与规定,《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已完成招投标项目110余项,无一例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现象。
《制度》的实施是信阳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新举措,是落实省、市纪检监察机关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的具体实践,体现了信阳市斩断招标投标领域利益链条,铲除腐败“毒瘤”,敢于向潜规则亮剑,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程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