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康亚飞
9月15日,记者从郑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当前,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补贴活动均已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也将很快同市民见面。
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对个人消费者在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照“应补尽补”的原则,分别补贴2万元、1.5万元。需要注意的是,报废车辆需要在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补贴申请审核期间,购置的新车也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在汽车置换更新方面,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对个人消费者在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省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本人名下非营运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登记上牌非营运乘用车新车的,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根据购车价格分档给予补贴。其中,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车补贴1万元、燃油车补贴7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车补贴1.4万元、燃油车补贴1万元;20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1.6万元、燃油车补贴1.3万元。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无先后顺序。同一辆新乘用车不能同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
在家电补贴方面,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对个人消费者在9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含笔记本电脑,不含平板、组装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按照“应补尽补”原则给予补贴。其中,对2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按最终销售价补贴15%;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按最终销售价补贴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每人最高可享受8次总额1.6万元补贴。实名认证申请人、付款人及商品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三者之间需要一致。
郑州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李迎春介绍,目前,省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实施方案,方案印发后,郑州市将尽快出台细则并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发布。
记者注意到,相比今年6~7月郑州市开展的绿色家电、智能家居以旧换新活动,本次活动的周期更长,将持续至12月31日;同时,补贴力度也更大,本次活动每位消费者每个品类可以买一件,共可买8件,其中购买二级能效产品优惠15%,购买一级能效产品购买20%,最高优惠2000元,每位消费者最高可享受16000元。
目前,郑州市又争取到22亿元财政资金(含航空港区),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保障、细化政策、完善机制,管好用好补贴资金,确保“真金白银”的政策落到实处、早见成效。市市场监管局将重点对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价格进行严格监管,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