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田宜龙 李宗宽 吉小平
8月29日下午,随着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法槌声响起,栾川县画眉山度假村有限公司诉栾川县人民政府、洛阳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上诉案开庭,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徐衣显出庭应诉。
此案中,栾川县画眉山度假村有限公司以栾川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为争议对象,向栾川县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权属争议确认被依法驳回,之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洛阳市人民政府审查后,维持了栾川县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该公司不服,向栾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被驳回后,上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庭审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庭审规范流畅,法庭秩序井然。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徐衣显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出庭意见。他表示,作为市长出庭应诉,既是行政机关应当履行的职责,也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利。他结合庭审情况,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谈了自身感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对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他认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把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近年来,洛阳市强化政治引领、高位推动,积极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全省率先形成“1+3+1”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体系,探索出创新服务型行政执法“洛阳模式”,法治洛阳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庭审结束后,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德宇说,本案备受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这是我省首次省辖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在不少地方行政诉讼案件中,“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出声不出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在这方面,洛阳市政府作出了表率。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于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意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