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锟 刘宁
农民收入问题始终是“三农”的中心议题,贯穿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全过程。破解农民收入偏低难题,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是建设农业强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面对的重点任务之一。
经营能力不强是制约农民增收的主要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改革走出一条渐进式市场化道路,广大农民逐渐成为市场经济的参与主体。然而,在波澜起伏的市场大潮中,以家庭分散经营为主要特征的农村经营面临诸多困境,其中农民的经营能力尤其是市场博弈能力总体偏弱,是制约农业经营效益提高和农民收入增加的根本原因。
分散经营的小农户在市场、技术、资金、规模等多个方面存在劣势,这既制约了农业的经营效益,也影响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具体表现如下:一是小农户在市场信息研判、生产资料采购、社会化服务购买等活动中始终处于劣势地位,导致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市场风险较大。二是小农户在新技术新品种的应用方面缺乏承接能力和相应空间,导致生产效率提升缓慢。三是小农户在耕地整治、灌排系统建设、农机购置等方面缺少资金投入,地力提升和耕作方式转换困难。四是小农户缺乏产品收储加工销售能力,产品销售渠道狭窄,缺乏商品议价话语权。五是小农户缺乏持久可信的合作伙伴,经营性投资回报率较低。
增加农民收入迫切需要把农民有效组织起来
所谓把农民组织起来,就是把分散经营的小农户组织起来,通过经营合作的方式把分户占用、分散经营和闲置低效的土地等资源资产整合起来,以提升农村资源资产的经营价值,拓展吸纳社会资本的市场空间,增强农民在要素利用和商品交换中的博弈能力。
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可以实现经营方式的创新,以提高小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博弈能力,促进小农户与龙头企业和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平等合作,实现小农户与现代产业的有效链接。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可以通过有组织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农业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引导农户合作开展土地整治、污染治理、绿色种养、生态循环、智慧高效等高新技术的应用,加快农业生产现代化,不断提高生产效率。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可以构建农户供销合作共同体,提高农民在生产资料采购议价能力和产品收储、加工、销售的能力,促使小农户有效对接大市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能够以规模化集约化的资源和资产为条件,争取财政资金和金融资本的更多支持,破解小农户融资难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把农民组织起来的重要依托
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是联结农民的合法组织,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代理人,是把农民组织起来、提升小农户创富能力、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依托,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河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顺利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创造了条件。在当前进行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乡村建设与乡村运营的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日益凸显,在维护农民利益和提高农民收入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调研表明,凡是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并引导小农户与工商资本开展合作经营的地方,农村的各项经营活动开展得就比较稳健,农民的收入就会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路径
解决农民收入增加问题,需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带领下,在村民委员会的支持下,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作用,从以下几个方面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整合土地等农村资源,与各种市场主体进行有效对接,创新资源要素经营模式。目前,我省不少农村基层党组织积极引导农户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建构了居间服务型、租赁经营型、托管经营型、自主经营型、合作经营型等多种模式,使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同步增加。
以村集体为基本单位优化乡村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电商期货、文化旅游、生态康养、体育团建等新型业态,提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加大对返乡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实现“人人持证”上岗,增强转移就业能力,提高工资性收入。
要巩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果,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导则》的要求,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将集体资产股份制收益、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以及房屋和宅基地增值收益等财产性收入培育成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以集体为基本核算单位,处理好农村“发展”和“保障”的关系,完善农村转移支付资金和集体经济收入的分配制度。一方面要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把各种项目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好;另一方面要在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单列更多的保障性支出,用以增加农民的保障性收入,为农民尤其是年迈农民提供托底的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障。(作者单位:河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