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樊霞 成利军 通讯员 卢晓东
“目前水库水质各项指标都显示正常。”
“沁河上游涉及的所有污染源均已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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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上午,一场关乎老百姓饮水安全的公益诉讼保护案结案听证会在济源公开举行。
这是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以下简称济源分院)举行主持召开的河口村水库饮用水源地公益诉讼保护案是否符合结案条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通过“听证会现场+公益现场”双会场方式进行网上“云”听证,在河南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听证会邀请了具备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人民监督员和有关专家担任听证员,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河南省院)、省司法厅、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河务局等机构代表以及主流媒体共50余人参加听证会。
在听证会分会场,该院分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案件承办人唐懋蓥对危害结果发生地——沁河河口村水库的地理位置、库区功能及其沁河流域的总体概况予以情况介绍,并进行现场示证和总结陈述。
2021年8月,济源分院在履职中获悉,作为济源主要饮用水源地的河口村水库,暂停了城市供水。基于职业敏感,该院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发现库面水体浊度较高,部分指标不达标。对这一线索,济源分院分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工作专班。在河南省院的指导下,在济源示范区河务、环保、水利、住建、卫健等相关单位的能力协作下,工作专班首先排除了库区周边和济源域内的存在相关问题的可能性,而后溯流而上对沁河开展了第一次联合巡河。
济源分院在沁河上游巡河时发现的污染源。
鉴于该案属跨行政区划的公益保护案件,济源分院将有关情况和巡河调取的证据移交山西检察机关的同时,层报了最高检。最高检挂牌督办,要求山西、河南两省检察机关密切协作,解决沁河河口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一河清水向东流”。
随后,济源分院按最高检、河南省院的要求,与山西检察机关合拍共振,先后历经了会签文件、座谈统筹、以事立案、二次巡河、督促整改等重要环节,多方联动,多策并举,逐步整治污染源,清除隐患,晋豫联手共同治水,还沁河一渠清水。
听证会上,相关单位代表就线索来源、水源地安全隐患、跨区治理难、巡河情况、水质取样鉴定情况、水源地保护工作、水库水质变化等做了情况介绍和陈述。
济源分院案件承办人、第五检察部主任孙承业从水质监测情况、巡河调查情况、督促整改情况等方面,出示了证人证言、书证、视听资料、鉴定报告等相关证据,严谨细致地展示了案件全貌。
听证员围绕各行政机关监管职责、整治后如何保持、如何保证检察建议落实力度等等问题,向承办检察官、行政机关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问。并就听证事项充分讨论后形成了听证意见:“本次听证会展示了大量证据和证人证言,全面、客观、生动展现了沁河河口村水库水质由不达标到达标的变化。根据山西省检察机关的整改情况书面回复内容,结合2022年第三季度沁河河口村水库水质检测报告,可以认定:对沁河河口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隐患已解除,案件符合终结审查条件,同意终结审查该案”。
至此,这起跨两省多地市、聚四级多部门的跨行政区划公益保护案件历时一年多顺利结案。
河口村村支部书记感谢晋豫两地检察机关对于水库安全的努力。
“本案之所以顺利推进,得益于最高检高度重视和挂牌督办,山西省三级检察机关的负重担当和理解支持,河南省院的正确引领和全程指导,黄委会、河南河务局、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河口村水库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的结果,破解了‘多头治理’‘跨区域治理’等公益保护难题,形成了多地合作、两省共治、双赢多赢共赢的环境保护格局。”济源分院检察长王军说。
河口村水库运行中心生态环境科负责人闫二磊在报告现场水质监测数据。
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次“云”听证,是济源检察机关对“数字检察战略”的大胆实践探索。据了解,下一步,济源分院还将继续凝聚更多共识,团结更多力量,能动司法,聚力攻坚,为最终实现“晋豫一家亲、一河清水向东流”的目标而努力。
美丽的河口村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