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成安林 通讯员 梁变变
“我没有想过挪用这笔钱,只是想暂存银行得点利息,现在想想,自己法律意识确实太淡薄了。”日前,孟州市赵和镇某村会计行某懊悔地说。
今年3月,孟州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赵和镇及所辖18个行政村开展常规巡察。在查阅某村账目时,一个异常的现象引起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注意,某村近三年的土地租金,全部先转入行某的个人账户,然后再转入村集体账户。
“集体收入资金直接转入集体账户就行了,为什么要多此一举,通过村会计账户中转呢,这背后是否存在什么猫腻?”带着疑问,巡察组工作人员随机与行某进行了谈话了解。
面对询问,行某略显紧张地解释道:“这些租户主要怕麻烦,也信任我,想让我代交。我觉得是给他们提供了便利,收的钱很快就转入集体账户了,没有侵占集体资金,不信我可以提供银行流水证明……”
巡察组认真查看行某提供的银行流水,发现2021年至2024年期间,每年6万余元的集体租金,都被行某转存至某网商银行的个人账户,延迟30天-60天后转入村集体账户,形成明显的“资金沉淀期”。
“为什么你没有直接将钱转到村集体账户,而是在这家网商银行转存1月至2个月呢?
“网商银行存款利率较高,我想着赚点利息……”行某没想到巡察组这么快就发现了问题,声音越来越低。
“虽然你没有挪用公款,但这种行为属于公款私存,仍是违规的。”巡察干部严正提出,“集体资金必须直达集体账户,现在是小利息,将来就可能会酿成大问题。”经过巡察组的耐心教导,行某深刻认识到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并主动配合后续整改。
公款私存存在较大廉洁风险,巡察组及时将该问题反馈给赵和镇党委,督促其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在全镇开展了村级财务专项整治。
整治中,该镇组织系统学习公款管理、票据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定,并建立完善资金流转动态监控机制,发现并纠治集体资金不入账问题3个,挽回经济损失9500余元。
“巡察不仅要揪出大问题,也要及时纠正小偏差,对这种贪占集体小便宜的行为要坚决说不。”该市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斩钉截铁地说。